一、学士学位申请范围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范围为:我校2016年1月和7月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者应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道德品行良好,掌握本学科、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经核准予以毕业,无考试作弊记录,且所学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
(三)学位主干课程(见附件1),含一门专业基础课、二门专业课,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学位主干课程不再单独组织考试,认可学习期间的考试成绩;
(四)毕业设计(论文)参加答辩,成绩达到中以上(包含中),且对照教育部令第34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未出现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的。
(五)学位外语成绩达到要求。
三、学位外语成绩要求
(一)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合格证或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二)取得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在420分及以上;
(三)参加省级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获得合格编码。2016年之前参加山东省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在申报学位前符合上述条件中任何一条即认定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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